海口: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費不得超過0.65元/度
2023/08/16 09:25
海南日報
1955
0
近日,海口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了《關于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該市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費上限標準為0.65元/度,9月1日起執行。
根據《通知》,9月1日起,海口電動汽車(不區分車型)充電服務費上限標準為0.65元/千瓦時(不包含電費);電動汽車換電服務費包括充電的電費和充電服務費,按車輛行駛里程收取,上限標準為0.60元/公里(包含電費、電池租賃和充換電服務等費用)。

《通知》同時要求,充換電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經營企業根據市場及成本變化情況,在不超過政府規定的上限標準的基礎上制定具體的收費標準。相關經營企業應在收費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務內容、電價(以電網公司公布的電價為準)和充換電服務費收費標準等,主動接受市場監管部門檢查和社會監督。
(記者計思佳)
(責編:黃維、潘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