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發展看東風】闊步企業治理現代化之路
(記者 尹琦)在企業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進程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核心內容。
“十三五”期間,東風不斷加強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有效提升企業治理能力水平,在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同時,為建設卓越東風和世界一流企業筑牢制度根基。
黨建嵌入企業治理結構 現代企業政治核心作用更強
黨建進章程,是東風把加強黨的領導與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的重要舉措。
“十三五”期間,東風科學謀劃、分類指導,逐層推進“黨建進章程”——
在推進過程中,東風將“黨建進章程”情況納入黨建事業計劃管理和內部巡視督查,確保無論企業投資主體、資產結構、經營方式發生任何變化,企業黨組織地位作用不變、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職責不變、堅持黨管干部和黨管人才原則不變。
在實施過程中,東風分別對國有獨資和全資子公司、絕對控股子公司、相對控股子公司、參股子公司及非獨立法人單位“黨建進章程”內容作分類指導,防止“簡單化”和“一刀切”。
不同企業,股權方式不同。在東風,分類制定的具體條款,為旗下各企業與合作方討論“黨建進章程”提供了指導方案并取得積極成效——
東風所有法人單位,無論經營結構多么復雜、國有資本股比多少,都按要求將黨建工作要求寫進《章程》。非獨立法人單位也根據隸屬公司的資本狀態,將相應黨建工作要求寫進議事規則或工作制度。
東風所屬五級以上法人單位均按要求完成“黨建進章程”修訂工作。2018年,東風公司“黨建進章程”工作經驗在國資委第48期 《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簡報》專題刊登交流。
“十三五”期間,東風把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結構中,逐步實現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體系各個環節。
董監事會職能充分發揮 現代企業法人治理水平更高
健全以公司《章程》為核心的企業制度體系,“十三五”期間,東風持續完善法人治理機制,不斷提升法人治理水平。
其中,成熟完善的董事會建設,使董事會、監事會職能無論在集團層面還是子公司層面都得到充分發揮,股東戰略和各項要求得到充分執行。
做經濟價值的發現者。在東風,董事會以價值創造為己任,發現把握市場機遇和時代機遇,系統性審視評析企業核心競爭力和企業價值增長要素的有效關聯,不斷提升企業核心價值創造能力。
做謀篇布局的策劃者。在東風,董事會科學履職、依法決策,全體董事積極參加相關董事會和專業委員會,與公司經營層充分溝通公司資本、資源的戰略布局,在計劃確定和項目立項環節發揮定向把關作用。
做企業效益的創造者。在東風,董事會助力企業把握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尋求企業商業模式創新,實現企業效益增長。各董事分別來自汽車行業、金融行業、制造行業和能源行業,知識全面、經驗豐富。
“十三五”期間,為提高董事會決策效率,東風設立戰略投資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計和風險管理委員會,對所有提交董事會的相關議案進行專項討論。
“十三五”期間,為強化董事會制度建設,東風組織制定或修訂了《董事會多元化政策》、《董事會議事規則》等多項制度。一系列制度,為公司提供了防范治理風險、提高運行效率的保障。
三項制度改革向縱深推進 現代企業選人用人機制更活
2019年1月1日,這一天,東風集團總部各職能部門的部長們“變成”經理了。至此,東風的干部管理從“身份管理”真正轉向“崗位管理”。
這是“十三五”期間,東風深入推進三項制度改革,全面實施高管任期制、契約化管理,深入推進國有企業經理層市場化選聘的重要舉措之一。
打破“鐵飯碗”,端走“鐵交椅”,東風以能力和績效為導向選拔任用高管人員,逐年逐步實現人員能進能出、干部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減——
2017年,東風首批39名中層干部簽訂《崗位聘任合同》和《年度崗位目標責任書》。同年,東風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原東風汽車公司名稱變更為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此舉也是為更加規范公司治理,聚焦經營業績導向,加速構建市場化用人機制。
2018年,三項制度改革在東風全面鋪開。高管人員契約化管理實現全覆蓋,17家二級單位實現干部管理DOA授權。同年,《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指導意見(試行)》發布,東風采取公開招聘方式選聘職業經理人,由董事會或經理層聘任并嚴格實行契約化管理。在新業務領域,東風推進職業經理人聘用覆蓋率100%。
2019年,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在東風全面建立。全面實施高管任期制、契約化管理,試點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聘任60人;優化激勵機制,實現業績與薪酬聯動;改革工資決定機制,推動工資總額與效益聯動。
建設智能型、增值性、服務型總部 總部職能更好匹配企業市場化運作
三項制度改革及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為東風總部“去機關化”改革打下基礎。
“十三五”期間,東風推進職能優化,加快“智能型、增值性、服務型”總部建設——
自2018年起,東風安排布置總部“去行政化”工作,逐步剝離總部事務性、操作性職能。東風人事共享服務中心經過兩年運行,實現覆蓋10個方面36項業務,為東風公司三項制度改革、人力資源三支柱轉型和全員效率提升提供了支撐。
2020年,聚焦戰略規劃、公司治理、風險合規及創新轉型等職能優化建設,東風進一步精簡組織機構,精干人員規模,提升組織運行效率。
至此,東風總部部門級機構減少21%,其中非黨群工作部門控制在10個以內,分部、室級機構減少26%;總部人員編制減少32%。
通過“去機關化”,東風完善與市場化運作相匹配的集團治理體系——
2017年起,東風分三階段建立集團授權決策體系,以授權決策清單形式規范總部權責事項清單。2019年10月,東風正式發布第一版授權決策體系文件,規定了74類業務225個決策事項的決策層級、授權范圍和決策流程。
2020年,東風推進并指導所屬二級企業同步制定、實施“去機關化”工作方案。東風有限將制造、信息系統等具體運營職能下沉到生產單元,將人事、財務領域事務性業務納入集團共享服務中心,將不屬于事業部業務分離,模擬公司化運營。
即將步入的“十四五”,東風仍將持續推進公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企業高質量發展和建設世界一流企業奠定制度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