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對新能源汽車限牌限行
日前,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今后,廣東將在加快新能源汽車充電、加氫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措施包括取消對新能源汽車的限牌限行,排放檢測設置綠色通道,在城市市區劃定新能源汽車夜間專用停車區,允許大型新能源客車使用公交車道,分類支持新能源物流車使用等。
配套
新建住宅須配建充電樁
在加快新能源汽車充電、加氫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意見》中要求,到2020年,全省干線高速公路(除城市繞城環線、快速路以外的所有高速公路)服務區全部建成充電基礎設施,新建高速公路服務區應按照不低于停車位總數5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電樁或預留充電設施接口。
在城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中,公交、出租車、環衛、物流等企業可利用自有停車站場建設集中充電站,并鼓勵對外提供公共充電服務。而在居住地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意見》要求,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必須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自2018年7月1日起,對不滿足充電設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各級住建部門不得辦理驗收手續。
同時,《意見》提出,今年全省統一的充電設施公共信息智能服務平臺將基本建成并投入運營,現有和新建公共充電設施必須接入平臺,并實時提供運行信息。接入平臺并驗收合格的充電設施方可申請省級財政補貼。
推廣
各市取消新能源汽車限牌限行政策
《意見》明確,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要積極引導使用新能源汽車,提出“取消對新能源汽車的限牌限行,排放檢測設置綠色通道,在城市市區劃定新能源汽車夜間專用停車區,允許大型新能源客車使用公交車道,分類支持新能源物流車使用”。
目前,深圳市已實現公交純電動化,廣州、珠海市也將在今年年底前實現公交電動化。《意見》要求,2018年起,珠三角地區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車和接入平臺的網約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粵東西北地區不低于50%且逐年提高10個百分點;珠三角地區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市政、通勤、物流等車輛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力爭到2020年新能源汽車占比達90%以上。
創新
支持互聯網企業進入汽車行業
為了做大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意見》支持互聯網、電子信息等領域企業進入新能源汽車行業,推進一批企業獲得新能源汽車準入許可。
同時,積極支持傳統燃油汽車企業轉型發展新能源汽車。貫徹落實國家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車雙積分制度,積極推動中外合資乘用車企業根據市場需求加快導入新能源乘用車車型。
《意見》還指出,要大力推進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化,加快推進汽車電動化與智能化一體發展。支持廣州等市積極創建國家智能網聯汽車與智慧交通應用示范區,支持示范區智能路網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