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景柱:給予插混汽車與純電動汽車相同待遇
每年兩會期間,新能源汽車都是行業的熱門話題。
“在我國‘三縱三橫’的新能源汽車產業規劃中,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與純電動汽車、氫燃料電池汽車一樣,都是重要的技術路線。”全國政協委員、海南省工商聯主席、海馬集團董事長景柱表示,當前,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以下簡稱“插混汽車”)在很多地方遭到“冷遇”,甚至被拒于新能源汽車政策之外。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能用電不用油,不用電能節油”,在不充電的情況下可節油約30%;在每天充電情況下可節油約80%。

景柱在今年全國兩會提出提案,消除對插混汽車的認知誤區,建議取消對插混汽車的政策歧視,在雙積分政策、路權、準購權、政府用車采購等方面,給予插混汽車與純電動汽車相同的待遇。
消除認識誤區,插混汽車不應被“冷遇”
“相比純電動汽車,插混汽車同時擁有兩種‘血統’,即分別由傳統的燃油發動機與電機提供動力,可彌補純電動汽車和傳統燃油車各自的劣勢。”景柱表示,目前插混汽車在很多地方遭到“冷遇”,甚至被拒于新能源汽車政策之外。其背后的錯誤邏輯主要有三條:一是認為插混汽車自重大,不節油、不減排;二是認為插混汽車發動機排量大,大馬拉小車,產生浪費;三是認為插混汽車不充電的情況下使用,實際油耗沒有降低。
景柱認為,事實上,目前主流的插混汽車既節能又減排,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純電行駛里程達80km,日常在市內行駛以用電為主,相當于純電動汽車。二是長途行駛時可自動識別駕駛員意圖和路況,自動切換用油或用電的工作模式,或者以用油為主、用電助推爬坡,使發動機始終工作在高效率區。同時,通過制動能量回收和怠速發電等給電池充電,保證以最少用油又最多回收電能的模式行駛。
實測證明:每天充電情況下可節油約80%
為進一步驗證插混汽車在真實場景下的油耗,景柱帶領研發人員進行了深入研究,從市場上購買了奧迪A3e-tron和大眾途觀L-PHEV各1輛,分兩種場景測試。
“以上實驗證明,相比傳統燃油汽車,多數插混汽車,在不充電的情況下可節油約30%;在每天充電情況下可節油約80%。”景柱表示,如果每天充電一次,基本可保證以純電動模式在市內上下班使用;即使在不充電的情況下,一箱油按40升計算,也可跑800公里左右。
插混汽車可解各種“焦慮”
景柱分析,相對而言,純電動汽車存在里程、充電和電池衰減三大焦慮,更適合短距離通勤。氫燃料電池汽車雖然是終極技術路線,但目前關鍵稀缺資源和基礎設施存在瓶頸,短時間難以普及。而插混汽車,“能用電不用油,不用電能節油”,可靈活切換能源,動力強勁,沒有純電動汽車的各種“焦慮”。
“預計到2030年,混合動力專用發動機熱效率可達45%~50%,基于全生命周期評價,插混汽車與純電動汽車、氫燃料電池汽車的CO排放量相當,是真正的節能減排。”景柱表示,若替換1000萬輛插混汽車,全國每年可節約燃油約400-500萬噸。
他表示,插混汽車既可有效利用傳統燃油汽車企業現有的產能、供應鏈和技術積累,又可利用萬億投資建立起的電動汽車產業鏈和基礎設施,產業化條件已完全成熟。目前,主流自主品牌車企多數已掌握插電式混合動力技術,具備大規模推廣條件。
建議:取消對插混汽車政策歧視
景柱說,因為插混汽車結構較傳統燃油車復雜,目前,單臺成本高出傳統燃油車4~6萬元。為大力推廣插混汽車,推動我國汽車產業轉型升級,需政策驅動,統籌發力。因此,他建議對技術指標符合《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要求的插混汽車,給予以下優惠政策:
(一)取消對插混汽車的政策歧視,在雙積分政策、路權、準購權、政府用車采購等方面,給予插混汽車與純電動汽車相同的待遇;
(二)保持免征購置稅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三)提供政策導向支持與執行保障,鼓勵插混汽車用于共享出行和網約車;
(四)打破地方保護,取消部分城市設置的地方新能源汽車目錄,由國家統一制定目錄;
(五)鼓勵并促進大眾消費,對發動機排量小于1.5L的插混汽車免征消費稅。(高林)
(編輯 張明富 喬川川)